潍坊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潍坊大学

[切换城市]
潍坊站> 潍坊教育> 潍坊大学> 潍坊医学院信息

潍坊医学院

英文名:Weifang Medical University 简称:“潍医” 所在地:潍坊 院校代码:10438 类型:理科类/医药类/考研院校

省属高校特色工程院校

潍坊医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返回

类别:招生章程

简介:潍坊医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10438)
第四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拓展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协助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维护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严肃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费和住宿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经上级部门批准为热门专业的,其学费收费标准上浮10%。
第十五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也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六章 招生条件
第十六条
考生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七条
除英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有分数要求,具体分数视实际情况再定,无口试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七章 录 取
第十八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九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按投档志愿顺序依次办理录取手续,即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再录取后续学校志愿考生,第一学校志愿不满时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根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将其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网站进行录取查询。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三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凡属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设立新生“绿色通道”,对因经济困难暂时缴不上学费的学生可以先入学,再申请有关资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山东生源的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籍与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一致。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部门: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
邮政编码:261053
电 话:0536-8462283,8462285
学校网址:http://www.wfmc.edu.cn
E--mail:zszx@wfmc.edu.cn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潍坊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潍坊医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发布时间:2012-04-28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邮编:261053
  • 电话:
    %u0030%u0035%u0033%u0036-%u0038%u0034%u0036%u0032%u0032%u0038%u0033/%u0038%u0034%u0036%u0032%u0032%u0038%u0035
  • 邮编:
    261053
相关推荐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招生简章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