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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所在地:潍坊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农业类/农林类/专科

  •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5-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公正合理录取考生。  第四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47)  第六条 学院英文名称:ShanDongVocational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College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院办学体制:公办  第九条 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邮政编码261061),学院网址为https://www.sdmy.edu.cn。  第十一条 学院概况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创建于1955年,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100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山东省首批16所优质高职建设院校之一,山东省首批11所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之一,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育人成效50强”高校。  学院地处潍坊市市中心,设动物科技系、动物医学系、宠物科技系、食品与药品科技系、农牧工程与智能化系、经济贸易系、基础教学部等教学系部,开设26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30个省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是全国最大的畜牧兽医人才培养基地。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开展。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夏季高考类考生及春季高考类考生,包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生;艺体类考生可按普通类考生报考;春夏季高考类兼报的考生只能选择春季高考类或夏季高考类其中一个考生号报名。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序号专业(方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单独招生计划计划合计普通类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在岗职工退役军人1畜牧兽医10104020802畜牧兽医(养猪与猪病防治方向,校企合作新希望六和班)2040603畜牧兽医(养禽与禽病防治方向,校企合作益生班)2060804畜牧兽医(校企合作益客班)1030405畜牧兽医(养禽与禽病防治方向,校企合作中慧班)1030406畜牧工程技术(校企合作凤祥班)1030407水产养殖技术2040608饲料与动物营养2030509动物医学101020206010动物医学(校企合作益客班)10304011动物防疫与检疫203020209012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20406013畜牧兽医(马术运动方向)20406014动物医学(宠物医学方向)10102015宠物养护与驯导101020206016宠物养护与驯导(中(境)外合作)10304017宠物养护与驯导(校企合作瑞派班)10304018宠物临床诊疗技术101020206019动物药学20305020食品加工技术(校企合作仙坛班)10304021食品加工技术30104022食品检测技术20305023药品生产技术203030109024中药制药技术20305025药品质量与安全20305026机电一体化技术10304027机电一体化技术(校企合作益生班)10304028智能控制技术103020208029智能控制技术(校企合作达内班)10304030物联网应用技术10405031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达内班)10304032物流管理102020207033物流管理(校企合作网商班)10304034电子商务(校企合作网商班)10405035电子商务102020207036经济信息管理102020207037会计10708038互联网金融(校企合作中兴班)10405039财务管理102030合 计50011402602002100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一)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  已完成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于5月21日—24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志愿。也可点击学院网站(http://www.sdmy.edu.cn)“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图标,进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填报志愿。  (二)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登录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my.edu.cn/)“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缴费”页面,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缴纳报考费120元,退役军人考生免缴报考费。  每名考生只可选报一所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两者不能兼报。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网上考试(测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案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sdmy.edu.cn/)另行发布。有关安排如下:  (一)模拟考试  考生于5月26日—27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报考资格审核情况。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学院考试方案规定时间内参加模拟考试。  (二) 正式考试  1.考试方式:学院于6月1日—3日组织单独招生、综合综价招生网上考试(测试)。考生按考试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2020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按纽,按提示进行身份验证和网上签到,阅读并确认提交《考生承诺书》。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向学院提交免试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2.考试内容及分值招生类别生源类型考试(测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构成各科目满分分值成绩 计算方法满分 总成绩综合评价招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含结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提供考生高中段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学院组织考官评价打分高中段综合素质评价650根据高中段综合素质评价项目,分项计分,合计为总分750职业适应性测试网上面试职业适应性100自述、必答题、问答题分项计分,合计为总成绩单独招生普通考生(应届中职段毕业生)文化(综合)素质网上面试综合素质400自述、必答题、问答题分项计分,合计为总成绩750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网上面试专业认知与基本技能知识350退役军人综合素质与职业适应性网上面试综合素质、职业适应性750自述、必答题、问答题分项计分,合计为总成绩750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在岗职工综合素质与职业适应性网上面试综合素质、职业适应性750自述、必答题、问答题分项计分,合计为总成绩750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一)分类划线录取:按考生总成绩分类排序,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志愿考生人数及成绩状况分类划线,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将根据实际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尽量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  中(境)外合作、校企合作、退役军人及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在岗职工类招生单独分类划线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未达录取线的中(境)外合作、校企合作类考生,根据成绩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志愿录取。  (二)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免试录取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  (三)优先录取: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合作共建的生源基地,由校长及班主任实名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考生,或具有突出特长,或在校期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的,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按学院招生信息网通知查询录取结果。  (五)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凡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应知晓此规定并网上提交承诺书。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与退学退费  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宠物养护与驯导)每学年10000元;与达内时代集团校企合作项目(智能控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每学年8800元;与山东网商集团校企合作项目(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山东中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作项目(互联网金融)每学年8000元;其他校企合作专业年学费5000元(毕业后达到入职期限要求的可享受相应企业的学费退返政策);其他专业年学费4800-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500-8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而定)。  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在岗职工新生减免两学年学费;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等发布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2019)有关规定,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入学新生,减免三年学费,学费减免金额按学院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资助政策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派斯德”“北京大北农”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学院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资格复查与毕业就业  (一)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经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普通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标准、编班、日常教学管理、专升本、毕业文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退役军人及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在岗职工类新生,将根据生源情况单独编班,实行工学结合等灵活教学方式,学生待遇与普通新生一致。  (三)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院对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给予就业推荐服务,经双向选择,毕业生自主就业。  第二十二条 监督机制  (一)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发布,按章程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与录取,接受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接受家长、考生及媒体的监督。  (二)落实双岗双责管理,强化技防人防措施,做好招生考试全程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  (三)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工作。  学院纪委电话:0536-3086221,Email:sdmyjw@126.com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校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261061)  网址:https://www.sdmy.edu.cn/  联系电话:(0536) 3081030、8581030  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sdmyzsb  招生咨询QQ群:76952768 75402383详情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20-05-19
序号专业(方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单独招生计划计划合计普通类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在岗职工退役军人1畜牧兽医10104020802畜牧兽医(养猪与猪病防治方向,校企合作新希望六和班)2040603畜牧兽医(养禽与禽病防治方向,校企合作益生班)2060804畜牧兽医(校企合作益客班)1030405畜牧兽医(养禽与禽病防治方向,校企合作中慧班)1030406畜牧工程技术(校企合作凤祥班)1030407水产养殖技术2040608饲料与动物营养2030509动物医学101020206010动物医学(校企合作益客班)10304011动物防疫与检疫203020209012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20406013畜牧兽医(马术运动方向)20406014动物医学(宠物医学方向)10102015宠物养护与驯导101020206016宠物养护与驯导(中(境)外合作)10304017宠物养护与驯导(校企合作瑞派班)10304018宠物临床诊疗技术101020206019动物药学20305020食品加工技术(校企合作仙坛班)10304021食品加工技术30104022食品检测技术20305023药品生产技术203030109024中药制药技术20305025药品质量与安全20305026机电一体化技术10304027机电一体化技术(校企合作益生班)10304028智能控制技术103020208029智能控制技术(校企合作达内班)10304030物联网应用技术10405031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达内班)10304032物流管理102020207033物流管理(校企合作网商班)10304034电子商务(校企合作网商班)10405035电子商务102020207036经济信息管理102020207037会计10708038互联网金融(校企合作中兴班)10405039财务管理102030合 计50011402602002100详情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1年高考补报名和单独(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1-02-19
  一.山东牧院是“双高计划”建设院校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地处潍坊市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本院创建于1955年,是省属公办普通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是100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山东省首批16所优质高职建设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育人成效50强”高校。  2021年招生专业  动物医学 动物防疫与检疫  水产养殖技术 饲料与动物营养  畜牧兽医 畜牧工程技术  宠物养护与驯导 宠物临床诊疗技术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动物药学  中药制药技术 药品生产技术  药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检测技术  食品加工技术 会计 电子商务  互联网金融 经济信息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 网络营销  财务管理 物联网应用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物流管理  设施农业与装备  二.王牌专业、历史悠久  动物医学院是学院重点建设院部,设有动物医学、动物防疫与检疫两个“中国特色高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专业。在校生3500余人,其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在校生及毕业生数量位居第一,2020届毕业生月均收入居全国高职院校之首。  动物医学专业与学院同时成立,是学院的“起家”专业,1955年学校成立时即设有该专业,现在是“中国特色高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专业、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山东省特色专业。本专业拥有“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班,对接山东农业大学。此外,动物医学专业还是现代学徒制国家级和省级试点专业。  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设立于1987年,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最早设有该专业,现在是“中国特色高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专业、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山东省特色专业,毕业生遍及山东省兽医执法部门。  三.名师荟萃、专家云集  动物医学院现有教师7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8人,博士研究生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66人,教授专家覆盖家禽、猪、牛、羊、马和宠物各个领域。拥有全国高校教学名师1人,“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家禽、猪、牛、羊、驴)创新团队岗位专家5人。  此外,动物医学院还拥有全国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农业部专家4人,鸢都学者1人,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3人,青年技能名师1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专家1人,潍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省级教学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  四.实训条件优越、仪器设备先进  建有动物解剖生理、动物微生物、疫病防治、检疫检验、临床诊疗等二十多个实训室,建有动物疫病检测实训中心、动物医院等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总价值5000多万元。与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动物卫生技术中心、青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烟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威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事业单位,与山东龙大集团、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益客集团、亚太中慧集团、新希望六和集团、温氏集团、金铸基药业等100多家国家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保证了学生专业技能和职场实训。  五.名师出高徒,实践出真知  动物医学院铸力打造师生精英团队,成果丰硕。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连续五届获得一等奖,在各类比赛中大放光彩。  六.拓国际视野、融中西文化  动物医学院与俄罗斯沃罗涅日彼得一世国立农业大学等多所国外高校建立了长期交流合作机制,每年开展丰富多彩的师生互访活动。通过交流学习,同学们拓展了国际化视野,强化了专业认知实践,提升了交流学习能力。  七.丰富课外生活、彰显办学特色  动物医学院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篮球比赛、联欢晚会、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的广泛开展,不仅满足了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丰富了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更推动了学校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彰显了学校办学特色。  八.毕业生升本率高、就业前景好  动物医学院毕业生拥有广阔的就业创业前景,毕业生供不应求,毕业生可通过每年的毕业生“双选会”自主择业,每位毕业生可选择的工作岗位数达7个以上。动物医学专业毕业生可选择动物疫控中心、畜牧兽医站、大型养殖场、动物(宠物)医院、疫苗兽药厂、畜禽疫病研究所等企事业单位就业。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毕业生。可选择大型养殖场、检测中心、食品加工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兽医卫生监督所等企事业单位就业,本专业毕业生参军可报名直招士官。2020届毕业生月均收入6624元,居全国高职院校之首。  动物医学院两专业毕业生均可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山东农业大学、临沂大学、菏泽学院、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扬州大学进行本科学习。2020年,动物医学院270名同学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259人,升本进入山东农业大学学习的学生,有69名同学考取了硕士研究生,其中不乏吉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双一流”高校。详情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统考招生与录取工作。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公正合理地录取优秀新生。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47)第六条  学院英文名称:ShandongVocational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College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八条  学院办学体制:公办第九条  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邮政编码261061),学院网址为Https://www.sdmy.edu.cn。第十一条  学院概况学院创办于1955年,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教育厅管理,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是山东优质高职建设院校之一、山东省11所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之一、山东省“3+2”贯通培养模式本科招生试点院校。 学院位于“世界风筝都”“全国文明城市”——潍坊市市中心,分南北两个教学区和两个独立设置的教学实训区。现设动物科技系、动物医学系、宠物科技系、食品与药品科技系、农牧工程与智能化系、经济贸易系和基础教学部,开设26个高职专业(方向),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学院现有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11个,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省级教学名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鸢都学者、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潍坊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40余人。现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2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3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6个、国家骨干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8个。主持建设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建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40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建有各专业学科实验实训室130多个,建有省、市级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名师工作室、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15个;建有宠物医院、动物疫病检测中心、饲料厂、GMP标准兽药厂、畜产食品加工实训工场和畜牧科技示范园等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的校内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与国内外500多家畜牧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设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90余处。学院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应用型、创新创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突出实践教学,强化技能培养,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五连冠。毕业生素以“技能过硬,素质优良”备受用人单位欢迎,供不应求。学院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是省人社厅确定的全省高校畜牧兽医类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第十二条  学院人才培养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创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能力为本位”的素质教育,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育人之路:一是按产业链设置专业,专业涵盖“从牧场到餐桌”全产业链。二是实行“教、学、做”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水平。三是施行工学结合、能力递进“四段式”“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第十三条  学院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委表彰为青少年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教育厅表彰为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被省委高校工委表彰为全省高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2009年,被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表彰为山东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2010年,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被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表彰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同年被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表彰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普通教育招生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五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六条  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依据本省《2020年高招志愿填报指南(招生计划)》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学院网站(Https://www.sdmy.edu.cn)所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志愿。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培养层次及学制:2020年设畜牧兽医、畜牧工程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水产养殖技术、动物医学、动物防疫与检疫、宠物养护与驯导、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宠物临床诊疗技术、畜牧兽医(马术方向)、动物医学(宠物医学方向)、动物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制药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会计、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财务管理、互联网金融共26个招生专业(方向),学制三年。第十八条  招生对象(一)参加2020年夏季高考的考生。其中,山东、浙江、海南三省考生报考动物药学专业须选考化学,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须选考物理;山东省考生报考“3+2”专科与本科分段培养专业,须选考物理、化学、生物其中一科。(二)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且报考类别为畜牧养殖类、信息技术类、财经类、商贸类、机电一体化类的考生。第十九条  招生条件: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学院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不限性别及比例;身体条件及专业报考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条  报考及志愿填报: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参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我院志愿。第二十一条  录取规则(一)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实行网上录取。(二)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首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对投档线以上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并参考专业志愿及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考生的技能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可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或分批次征集志愿。(三)学院认可生源省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有关规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符合生源省优先录取规定的考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四)专业计划调整办法:录取时,将根据各省投档方式,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调整计划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分专业计划确不能调整的,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学院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宠物养护与驯导)每学年10000元;与达内时代集团校企合作项目(智能控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每学年8800元;与山东网商集团校企合作项目(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山东中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作项目(互联网金融)每学年8000元;其他校企合作专业年学费5000元(毕业后达到入职期限要求的可享受相应企业的学费退返政策);其他专业年学费4800-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600-9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而定)。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录取通知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查询方式及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院长签发,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直接邮递给新生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已录取考生按学院《入学须知》要求按时报到入学,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录取专业所属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毕业及就业: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院对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给予就业推荐服务,经双向选择,毕业生自主就业。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五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毕业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专业调整:确需调整专业的,学生入校第一学期结束后可提出专业调整申请,按照学院专业调整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八条  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困难新生助学金及“台湾派斯德”“北京大北农”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按时报到入学且正常就读的新生,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民币。第三十条  实施“减负助学,励志圆梦”精准扶贫项目。对山东省“支援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协作计划”14个投放省(山西、安徽、河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新疆、江西、湖南、青海、宁夏)高考录取的新生,正常报到入学后,减免第一学年学费(不超过5000元)。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sdmyxy.cn)上分别发布,学院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1.校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261061)2.网址:Https://www.sdmy.edu.cn3.学院纪检办公室电话:0536-3086221 学院纪委Email: sdmyjw@126.com4.招生咨询电话:0536- 8581030、3081030、85862535.招生专用Email:sdmxzs@163.com6.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sdmyzsb  7.招生咨询QQ群:76952768  75402383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详情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与录取工作。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公正合理地录取优秀新生。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五条学院全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47)第六条学院英文名称:ShanDongVocational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College第七条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八条学院办学体制:公办第九条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十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邮政编码261061),学院网址为http://www.sdmyxy.cn/。第十一条学院概况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山东省农业厅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学院前身为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1955年创建于山东泰安,1960年迁至潍坊,历经山东省泰安畜牧兽医学校、山东畜牧兽医学院、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等历史发展阶段,2002年,升格为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11所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之一,是山东省11所专科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本科招生试点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现为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是中国都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中国现代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等副理事长单位,是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学校。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世界风筝都”“全国文明城市”—潍坊市市中心,与市政府、潍坊电视台毗邻,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人文环境得天独厚。学院占地1640亩,分南北两个校区和两个独立设置的教学实训区。学院设动物科技系、动物医学系、动物营养与水产系、宠物科技系、食品与药品科技系、经济贸易系、人文与社会科学部等教学系部,开设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养护与驯导、药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电子商务等20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28个省份招生。学院现有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团队9个,全国“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省级教学名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鸢都学者、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等40余人。现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重点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10个。主持国家级《动物检疫检验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建有《动物微生物》《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省级精品课程27门。2014年获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两项。建有各专业学科实验实训室130多个,潍坊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6个;建有教学动物医院、宠物医院、动物疾病检测中心、饲料厂、GMP标准兽药厂、畜产食品加工实训工场和畜牧科技示范园等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的校内实训场所,校企股份合作产教深度融合共建校内实训基地7个。学院实践教学条件优越,达到了有专业就有校内实训基地的水平。学院与国内外500多家畜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业内龙头企业设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60余处。学院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应用型、创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突出实践教学,强化技能培养,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农业技能大赛中荣获五连冠。毕业生素以“技能过硬,扎实肯干”倍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供不应求。学院举办的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是省人社厅确定的全省高校畜牧兽医类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第十二条学院人才培养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创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能力为本位”的素质教育,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育人之路,形成了鲜明的高职教育办学特色:一是按产业链设置专业,专业涵盖“从牧场到餐桌”全产业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二是推行“教、学、做”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水平。三是人才培养模式先进,推行工学结合、能力递进“四段式”和“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教学做一体化,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突出的发展成就、毕业生供不应求的良好态势进行了广泛报道。第十三条学院荣誉称号:学院先后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委表彰为“青少年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教育厅表彰为“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被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表彰为“全省高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2009年2月,被山东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表彰为“山东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 2010年,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2月,被山东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表彰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同年被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表彰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3年5月,被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评选为“(2013)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2015-2016年,连续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2016年7月,在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发布的《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中被评为“2015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普通教育招生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五条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六条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份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依据本省《2017年高招志愿填报指南(招生计划)》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我校网站(http://www.sdmyxy.cn)所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志愿。第十七条招生专业、培养层次及学制: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层次2017年设食品检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生物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动物药学、水产养殖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宠物养护与驯导、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医学、畜牧兽医、畜牧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经济信息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共19个招生专业(部分专业另设不同培养方向),学制三年。第十八条招生对象(一)参加2017年夏季高考的考生,考生科类不限(艺体类考生可凭文化课成绩在普通专科[高职]批次填报我院志愿)。(二)参加山东省2017年春季高考,且报考类别为畜牧养殖类、化工类、财经类、商贸类、机电一体化类的考生。第十九条招生条件: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学校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不限性别及比例;身体条件及专业报考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条报考及志愿填报: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网上填报或书面涂卡),参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批次、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我校志愿。第二十一条录取规则(一)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批次,网上录取。(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三)对投档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并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考生的技能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意见,择优录取,额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可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或分批次征集志愿。(四)学院认可生源省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有关规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符合生源省优先录取规定的考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五)专业计划调整办法:录取时,将尽量调整计划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计划确不能调整的,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如遇考生选择所公布专业第一志愿的人数较少,确无法单独编班时,将安排到其他专业。(六)录取通知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查询方式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院长签发,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直接邮递给新生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第二十二条学费标准: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每学年8000元、中(境)外合作办学项目每学年10000元,其他专业年学费标准4800-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500-8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而定)。第二十三条毕业及就业: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院对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给予就业推荐服务,经双向选择,毕业生自主就业。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毕业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专业调整: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或根据该专业教学编班情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七条退学退费规定:学生如退学,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及“台湾派斯德”“北京大北农”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学院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九条学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按时报到入学且正常就读的新生,每人奖励3000元。第三十条学院对部分新生实行学费减免照顾。对山东省教育厅安排的列入“支援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协作计划”的省份(山西、甘肃、安徽、河南、新疆、贵州、广西、云南等)及部分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中被列入国家级贫困县的高考生源,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达所属省专科控制线上50分,按时报到入学的部分新生(名额为50人),经申请,可减免一学年学费。具体名额分配和审核确认办法将通过本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第三十一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核定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和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myxy.cn)上分别发布,学院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联系方式1.校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261061)2.网址:www.sdmyxy.cn3.学院纪检办公室电话:0536-3086221 学院纪委Email: sdmyjw@126.com4.招生咨询电话:(0536) 8581030、3081030、85862535.招生专用Email:sdmxzs@163.com6.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sdmyzsb  7.招生咨询QQ群:76952768  75402383 详情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9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与录取工作。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公正合理地录取优秀新生。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47)第六条 学院英文名称:ShanDongVocational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College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八条 学院办学体制:公办第九条 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邮政编码261061),学院网址为Http://www.sdmy.edu.cn。第十一条学院概况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山东省农业厅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学院前身为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1955年创建于山东泰安,1960年迁至潍坊,历经山东省泰安畜牧兽医学校、山东畜牧兽医学院、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等历史发展阶段,2002年,升格为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首批16所优质高职建设院校之一,是山东省11所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之一,是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现为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是中国都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中国现代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等副理事长单位,是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学校。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世界风筝都”“全国文明城市”—潍坊市市中心,与市政府、潍坊电视台毗邻,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人文环境得天独厚。学院占地1640亩,分南北两个校区和两个独立设置的教学实训区。学院设动物科技系、动物医学系、动物营养与水产系、宠物科技系、食品与药品科技系、经济贸易系、人文与社会科学部等教学系部,开设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养护与驯导、药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电子商务等20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学院现有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9个,拥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省级教学名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鸢都学者、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等40余人。现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重点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10个。主持国家级《动物检疫检验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建有《动物微生物》《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省级精品课程27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两项。建有各专业学科实验实训室130多个,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潍坊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13个;建有教学动物医院、宠物医院、动物疫病检测中心、饲料厂、GMP标准兽药厂、畜产食品加工实训工场和畜牧科技示范园等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的校内实训场所,校企股份合作产教深度融合共建校内实训基地7个。实践教学条件优越,达到了有专业就有校内实训基地的水平。与国内外500多家畜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业内龙头企业设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60余处。学院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应用型、创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突出实践教学,强化技能培养,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五连冠。毕业生素以“技能过硬,扎实肯干”倍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供不应求。学院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是省人社厅确定的全省高校畜牧兽医类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第十二条学院人才培养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创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能力为本位”的素质教育,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育人之路,形成了鲜明的高职教育办学特色:一是按产业链设置专业,专业涵盖“从牧场到餐桌”全产业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二是实行“教、学、做”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水平。三是人才培养模式先进,施行工学结合、能力递进“四段式”和“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教学做一体化,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突出的发展成就、毕业生供不应求的良好态势进行了广泛报道。第十三条学院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委表彰为青少年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教育厅表彰为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被省委高校工委表彰为全省高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2009年,被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表彰为山东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2010年,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被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表彰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同年被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表彰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3年,被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评选为(2013)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2015-2017年,连续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2016年,在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发布的《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中被评为2015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普通教育招生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五条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六条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29个省市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依据本省《2018年高招志愿填报指南(招生计划)》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学院网站(Http://www.sdmy.edu.cn)所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志愿。第十七条招生专业、培养层次及学制: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层次2018年设畜牧兽医、畜牧工程技术、动物医学 、动物防疫与检疫、宠物养护与驯导、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饲料与动物营养、水产养殖技术、动物药学、药品生物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兽药制药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物流管理共20个招生专业(部分专业另设不同培养方向),学制三年。第十八条招生对象(一)参加2018年夏季高考的考生,考生科类不限(艺体类考生可凭文化课成绩在普通专科[高职]批次填报我院志愿)。(二)参加山东省2018年春季高考,且报考类别为畜牧养殖类、化工类、财经类、商贸类、机电一体化类的考生。第十九条招生条件: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学校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不限性别及比例;身体条件及专业报考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条报考及志愿填报: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网上填报或书面涂卡),参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批次、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我校志愿。第二十一条录取规则(一)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批次,网上录取。(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三)对投档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并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考生的技能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可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或分批次征集志愿。(四)学院认可生源省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有关规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符合生源省优先录取规定的考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五)专业计划调整办法:录取时,将尽量调整计划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计划确不能调整的,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如遇考生选择所公布专业第一志愿的人数较少,确无法单独编班时,将安排到其他专业。(六)录取通知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查询方式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院长签发,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直接邮递给新生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第二十二条学费标准:与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办学项目(畜牧工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每学年5000元(可享受退返学费政策);与山东网商集团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每学年8000元;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宠物养护与驯导)每学年10000元。其他普通类专业年学费标准4800-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500-8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而定)。退役士兵免费教育相关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执行。第二十三条毕业及就业: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院对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给予就业推荐服务,经双向选择,毕业生自主就业。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毕业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专业调整: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或根据该专业教学编班情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七条退学退费规定:学生如退学,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及“台湾派斯德”“北京大北农”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学院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九条学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按时报到入学且正常就读的新生,每人奖励3000元。第三十条学院对部分新生实行学费减免照顾。对山东省教育厅安排的列入“支援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协作计划”的省份(山西、甘肃、安徽、河南、新疆、贵州、广西、云南等)及部分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中被列入国家级贫困县的高考生源,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达所属省专科控制线上50分,按时报到入学的部分新生(名额为50人),经申请,可减免一学年学费。具体名额分配和审核确认办法将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第三十一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核定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myxy.cn)上分别发布,学院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联系方式1.校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261061)2.网址:Http://www.sdmy.edu.cn3.学院纪检办公室电话:0536-3086221 学院纪委Email: sdmyjw@126.com4.招生咨询电话:(0536) 8581030、3081030、85862535.招生专用Email:sdmxzs@163.com6.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sdmyzsb  7.招生咨询QQ群:76952768  75402383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详情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统一招生与录取工作。高职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另行制定招生章程。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公正合理地录取优秀新生。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47)第六条 学院英文名称:ShandongVocational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College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八条 学院办学体制:公办第九条 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邮政编码261061),学院网址为Http://www.sdmy.edu.cn。第十一条 学院概况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学院前身为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1955年创建于山东泰安,1960年迁至潍坊,历经山东省泰安畜牧兽医学校、山东畜牧兽医学院、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等历史发展阶段,2002年,升格为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首批16所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之一,是山东省首批11所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之一,是山东省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现为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是中国都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中国现代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等副理事长单位,是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学校。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世界风筝都”“全国文明城市”—潍坊市市中心,与市委市政府、潍坊电视台毗邻,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人文环境得天独厚。学院占地1640亩,分南北两个校区和两个独立设置的教学实训区。学院设动物科技系、动物医学系、农牧工程与智能化系、宠物科技系、食品与药品科技系、经济贸易系、人文与社会科学部等教学系部,开设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养护与驯导、药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电子商务、智能控制技术、宠物临床诊疗技术、互联网金融等23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目前,学院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青年技能名师、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等19人;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1人,江苏省“双创人才”1人,山东省“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5人、综合试验站站长2人;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1人;鸢都学者1人、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现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6个、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主持建设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入选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1个;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省级精品课程44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建有各专业学科实验实训室130多个,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3个、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2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3个、潍坊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10个,院士工作站1个;建有教学动物医院、宠物医院、动物疫病检测中心、饲料厂、GMP标准兽药厂、畜产食品加工实训工场和畜牧科技示范园等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的校内实训场所,校企股份合作产教深度融合共建校内实训基地6个。实践教学条件优越,达到了有专业就有校内实训基地的水平。与国内外500多家畜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业内龙头企业设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60余处。学院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应用型、创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突出实践教学,强化技能培养,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五连冠。毕业生素以“技能过硬,扎实肯干”倍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供不应求。学院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是省人社厅确定的全省高校畜牧兽医类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第十二条 学院人才培养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创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能力为本位”的素质教育,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育人之路,形成了鲜明的高职教育办学特色:一是按产业链设置专业,专业涵盖“从牧场到餐桌”全产业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二是实行“教、学、做”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水平。三是人才培养模式先进,施行工学结合、能力递进“四段式”“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教学做一体化,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突出的发展成就、毕业生供不应求的良好态势进行了广泛报道。第十三条 学院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委表彰为青少年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教育厅表彰为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被省委高校工委表彰为全省高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2009年,被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表彰为山东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2010年,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被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表彰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同年被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表彰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3年,被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评选为(2013)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2015-2017年,连续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2016年,在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发布的《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中被评为2015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2019年,入选《2019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8年育人成效50强”高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普通教育招生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五条 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六条 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依据本省《2019年高招志愿填报指南(招生计划)》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学院网站(Http://www.sdmy.edu.cn)所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志愿。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培养层次及学制: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层次2019年设畜牧兽医、畜牧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动物医学 、动物防疫与检疫、宠物养护与驯导、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宠物临床诊疗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水产养殖技术、动物药学、药品生物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兽药制药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物流管理、互联网金融共23个招生专业,学制三年。部分专业另设不同培养方向。第十八条 招生对象(一)参加2019年夏季高考的考生,考生科类不限(艺体类考生可凭文化课成绩在普通专科[高职]批次填报我院志愿)。(二)参加山东省2019年春季高考,且报考类别为畜牧养殖类、化工类、财经类、商贸类、机电一体化类的考生。第十九条 招生条件: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学校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不限性别及比例;身体条件及专业报考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条 报考及志愿填报: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参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批次、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我校志愿。第二十一条 录取规则(一)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批次,网上录取。(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首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非平行志愿的考生,对投档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并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考生的技能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可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或分批次征集志愿。(四)学院认可生源省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有关规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符合生源省优先录取规定的考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五)专业计划调整办法:录取时,将尽量调整计划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计划确不能调整的,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如遇考生选择所公布专业第一志愿的人数较少,确无法单独编班时,将安排到相关专业录取。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与山东网商集团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每学年8000元;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宠物养护与驯导)每学年10000元。其他各类别专业年学费标准4800-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500-8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而定)。退役士兵入校后免费教育和培养相关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录取通知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查询方式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院长签发,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直接邮递给新生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已录取考生按学院《入学须知》要求按时报到入学,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毕业及就业: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院对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给予就业推荐服务,经双向选择,毕业生自主就业。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五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毕业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专业调整: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或根据该专业教学编班情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八条 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困难新生助学金及“台湾派斯德”“北京大北农”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按时报到入学且正常就读的新生,每人奖励3000元人民币。第三十条 学院对部分新生实行学费减免照顾。对山东省教育厅安排的列入“支援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协作计划”的省份(山西、甘肃、四川、安徽、河南、新疆、贵州、广西、云南、西藏)及部分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中被列入国家级贫困县的高考生源,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达所属省专科控制线上50分,按时报到入学的部分新生(名额为50人),经申请,可按困难新生所在专业年学费标准给予一年资助。具体名额分配和审核确认办法将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myxy.cn)上分别发布,学院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1.校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261061)2.网址:Http://www.sdmy.edu.cn3.学院纪检办公室电话:0536-3086221 学院纪委Email: sdmyjw@126.com4.招生咨询电话:(0536) 8581030、3081030、85862535.招生专用Email:sdmxzs@163.com6.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sdmyzsb  7.招生咨询QQ群:76952768  75402383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88号(261601)
  • 电话:
    联系电话:%u0030%u0035%u0033%u0036-%u0038%u0035%u0038%u0036%u0032%u0035%u0033 %u0033%u0030%u0038%u0036%u0032%u0035%u0033?? %u0038%u0035%u0038%u0031%u0030%u0033%u0030 %u0033%u0030%u0038%u0031%u0030%u0033%u0030?
  • 邮编:
    26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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